常见问题解答
抽取的包子、发糕、馒头等发酵面制品,是归为粮食加工品,还是糕点?
在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中,将包子、发糕、馒头等发酵面制品归为糕点。在市场上,部分预包装发酵面制品的执行标准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抽检时应按照细则规定的食品类别(以下称为抽检分类)进行归类,即包子、发糕、馒头等非餐饮单位加工自制的发酵面制品归为粮食加工品下属的食品细类;在具体检验项目的判定时,则应按照所依据的判定标准的分类体系,如山梨酸项目应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分类体系中的“发酵面制品”类别使用要求判定。